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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門診住院諮詢服務/住院須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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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請持住院登記卡、健保卡、身份證明文件辦理。
2.受理地點及時間: 星期 3.請於入院時填妥住院保證書、自費/差額同意書。 4.其它說明: (1)若為本院特約機關,請於入院時提出證明文件,以辦理費用折扣。 (2)如係重大傷病或職業傷害之病患請出示證明。 (3)入院時,請繳交病患之健保IC卡,若無健保卡則以自費身份計價。 (六)住院費用說明 1.健保病患每次住院自費費用包括:部份負擔金額、病房費差額、伙食費 和健保不給付部份。 2.病房費差額: (1)單人房:每日2,000元。 (2)雙人房:每日1,200元。 3.健保身份住院費用部份負擔 病房別 (七)伙食 1.本院僅供應素食,所有餐飲皆有營養師指導調配,病患及陪伴家屬欲訂 餐者,請向護理站登記。 2.病房送餐時間: 早餐7:20~7:30、午餐11:15~11:30、晚餐17:20~17:30 (八)探病時間 1.為配合治療的需要,特訂定探病時間如下,敬請配合: 病房類別 (1)21:30以後,請持陪病證由急診出入。 (2)為維護病房安寧,讓病患能安心靜養,21:00以後,除了持有陪病證 之家屬外,請其餘親友結束探病,離開本院。 (3)請勿攜帶寵物來院探視病人。 (九)請假規定 1.病患於住院治療期間,原則上不得請假,除遇特殊事件,經主治醫師同 意後向護理站辦理請假手續並留下聯絡電話。 2.不假外出者視為逃院,由本院通知辦理自動出院,病患在外若發生任何意外,需自行負責。 3.依規定,請假不得超四小時,一週不超過兩次,且不得外宿。 (十)申請診斷書 1.住院診斷書 (1)當次住院之診斷書請於出院前2日向護理站申請;於出院時持病患身份證或戶口名簿於護理站辦理。 (2)病患出院後,請掛主治醫師門診,請醫師開立。 2.死亡診斷書 (1)依法須於本院往生之病患(意外死亡者除外),本院方能開立死亡診斷書。 (2)意外死亡者,依法應報請檢察機關、法醫相驗並開立死亡證明書,本院無法開立。 (3)請於病患往生2天內,持往生者身份證件及辦理人身份證件,向護理站申請。 (十一)生活及經濟支援 若您有家庭或生活上的困難,請告知護理人員,我們將安排社工人員(分機5052、5035)協助您。 (十二)重大傷病患者之權益 1.當次住院之病況符合健保局重大傷病之規定者,得免當次住院之部份負擔。 2.申請重大傷病卡 (1)所需文件: i. 醫師開立之診斷證明書(30天以內開立者須由主治醫師確認重大傷病後開立診斷證明書以便辦理)。 ii. 病患身份證明文件影本。 iii.重大傷病證明申請書。 (2)請持上述文件至健保局辦理(當天可取得),或至門診、住院櫃台委託本院辦理(14天後取得)。 (3)住院中患者於出院前提示「重傷病證明卡」方可免除當次住院之部份負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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