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名稱 drug name | AcetaMINOPHEN (Acetal) 愛舒疼 500 mg/tab |
藥檔狀態 | 使用中 |
成 份 Ingredient | Acetaminophen |
單位含量 | 500毫克/顆 |
Dosage Forms | Tablet: 500 mg |
顏 色 | 黃色 |
形 狀 | 長橢圓形 |
劑 型 | 口服/錠劑 |
標 示 outward | PURZER/0707 |
廠商名稱 Manufacturer | 瑞安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
製 造 商 Manufacturer | 優良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
字 號 Product ID | 衛署藥製字第032320號 |
健保藥品代碼 | A032320100 |
藥理分類 Pharmacologic Category | N02BE01 |
作用機轉 Mechanism of action | 1.本藥之鎮痛作用尚未完全確定,可能由於抑制中樞神經系統之前列腺素(Prostaglandins)的合成及由阻斷疼痛衝動產生的周邊作用而產生,此周邊作用也可能是由於前列腺素合成被抑制或是使疼痛接受器對機械或化學刺激敏感化的其他物質的合成或作用受到抑制。 2. 本藥之解熱作用可能是中樞性作用在下視丘熱調節中樞,產生周邊血管擴張,導致皮膚血流增加、流汗、熱散失。此中樞性作用也可能包含有前列腺素在下視丘合成之抑制。 |
衛服部核准適應症
MOHW approved indications |
退燒、止痛(緩解頭痛、牙痛、咽喉痛、關節痛、神經痛、肌肉酸痛、月經痛)。
|
Dose |
1.成人及12歲以上:發燒或需要時服用,若症狀持續,則每4~6小時可重複服用。每次1~2錠,初次應使用最小建議劑量,再視症狀增減用量。每24小時內不可超過4次。 2. 6歲以上未滿12歲:適用成人劑量1/2。 3. 3歲以上未滿6歲:適用成人劑量1/4。 4. 3歲以下:請洽醫師診治。
|
懷孕分級 Pregnancy Risk Factor |
孕婦、可能懷孕婦女及哺乳婦,使用前請先諮詢醫師或藥師藥劑生
|
禁忌症 |
對Acetaminophen或產品中其他成份過敏者不建議使用。
|
Adverse Reactions |
發疹、發紅、噁心、嘔吐、食慾不振、頭暈、耳鳴
|
監測 Monitoring |
服用過量的Acetaminophen可能是因為想要更快或更強的止痛效果,或是在不知道及未注意的情況下重複服用含Acetaminophen成分的藥品,但是每天服用Acetaminophen超過4,000毫克(mg)會發生肝臟損害。
|
警語與注意事項 | 疼痛或發燒38℃以上使用。可能副作用:發疹、發紅、噁心、嘔吐。 |
針劑溶解條件 |
|
針劑稀釋條件 |
|
針劑不相容性 |
|
針劑施打條件 |
|
針劑保存安定性 |
【口服藥品保存安定性】請儲存於25℃以下
|
藥品價格 | 健保單價:NT$ 0.39 自費單價:NT$ 1 |
最近修改日期時間 Updated | 4/11/2024 10:39:48 A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