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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安全
病安通報
1.台灣病人安全通報系統(TPR)

  衛生署於2003年委託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進行「台灣病人安全通報系統(Taiwan Patient safety Reporting system, TPR)」之評值與規劃建置,並分階段推動。

  TPR的規劃,採匿名、自願、不究責、保密與共同學習五大原則,通報者無須表達個人之真實姓名,所通報之事件內容若牽涉到個人或機構名稱的部分亦遭系統去除,系統通報不具強制性,亦無任何究責機制,藉由專家群對通報事件分析,定期發表統計分析結果,並不定期針對重大事件提出提醒與建議,以期建立正面且不斷進步的安全文化,提昇病人安全,造福更多之國人。

TPR通報系統作業流程 (資料來源:衛生署病人安全資訊網)

 

2.本院病安通報業務

  • 獎勵辦法:經事件調查如與病人安全相關,發給每位通報者200元現金作為獎勵。
 •通報類型

強制通報 手術、藥物、跌倒、輸血、傷害、治安、醫療處置、公共意外、管路、CPCR、其他事件
自主通報 非屬以上歸類事項者
  • 通報時效:強制通報72小時內、其他案件通報時效需為一週內,否則不給予通報獎勵,若未通報之事發當事者及其主管,後經發現其情事重大者,懲處原則一案每人各申誡乙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