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上所有癌症皆有機會可以治癒。若癌症發現得越早,其治癒率越高,甚至可高到80-90%,其中藉由篩檢可獲得早期診斷效果的有子宮頸癌、乳癌、胃癌、結直腸癌及頭頸癌,所以癌症並非就等於絕症。
腫瘤的診斷,往往在醫師詳盡的問診開始,再經仔細的身體檢查以及必要的血液、X光攝影和病理切片檢驗後,再綜合所有的資訊,以確定癌症之種類及侵犯程度後,會診各科腫瘤專科醫師,一同為病人決定最有效之治療方針。
在癌症有效的治療中可以區分為三種方法,其一為外科手術法:切除癌症及附近可能含有癌症細胞之組織,此為最有效而一勞永逸的方法。其二為放射線治療法:能破壞癌細胞,以及保持器官完整性。其三是化學藥物以及生物免疫治療:對前二種療法無效之病友,能解除症狀及縮小腫瘤。而這三種方法針對不同的癌症,不同的期別,可以個別或合併使用以求增加治療的效力。
癌症治療結束後,一般必須再度評估是否達到我們預期之治療目標,偵測是否仍有癌細胞的殘留,決定是否需再進一步治療。同時也要評估病患營養的狀態和維持、造血機能的回復、以及心、肝、肺、腎臟等器官的受損程度,以便將來給與適當的照顧和治療,所以定期追蹤是不能中斷的。一般而言,許多癌症治療後經過三到五年定期追蹤後,再復發的機率就很低了。
總之,癌症是否能有效控制,須靠預防,早期發現,以及積極治療態度的三個步驟面對癌症。所以,讓我們在這癌症的陰影裡,由您的毅力、決心與專業醫師的協同治療中,一起改善癌症病友的生活品質以及提升癌症的治癒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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